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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厂区配套工程—VOC实验室建设、2号员工停车场G区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8/10/9 9:55:52
根据粤发改工【2007】9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现对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厂区配套工程—VOC实验室建设、2号员工停车场G区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厂区配套工程—VOC实验室建设、2号员工停车场G区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393987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1330227900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项目审批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黄阁段的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工厂内
四、项目概况:VOC实验室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692㎡、外围设备基础、沥青道路、动力管道及基础、室外调节池等。
员工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2号员工停车场G区建设工程:133米×86的员工停车场,车位数量为336个。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8-6238
(2)招标内容、规模:
VOC实验室的生产类别为戊类,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轴线尺寸为25m×26m,高8m,主体建筑面积为650㎡;结构形式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柔性轻钢屋盖。
本建筑设全面自动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VOC实验室、周边附属配套土建工程以及原动力设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VOC实验室及各种公用动力工程。包括:
1.1 土建:包括桩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事、防雷工事、白蚁工事、接地防雷工事、屋面设备基础、墙体、门窗(含排烟窗)、卫生器具、调节池、冷却塔基础等在内的所有土建施工。
1.2 公用动力:高低压干线及线槽、分电柜、插座、紧急电源工事(含应急电源互投柜)、照明器具及施工、各种设备动力柜、送排风机系统、空调施工、各种架空埋地管道敷设、管道管线开口及墙面安装设备用开口设置及收尾、各种管道到外网主管的接续。
2、外围土建设施:
2.1 VOC实验室周边道路恢复:沥青道路(含路沿石、画线)铺设,同时按照总图范围绿化地进行恢复。
3、其他:施工所需各种临时设施。各种施工报建、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及现场对应。
员工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2号员工停车场G区建设工程:本项目土建等配套工程及施工完成后对周边环境修复至原貌,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按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
2、现场设置临时办公室及材料堆放场;
3、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的安全措施。
投标单位须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充分考虑风险,投标时进行考虑纳入总价。中标单位负责接入指定的临电临水接口,并按相关规定每月向业主缴纳电费水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答疑纪要。
(3)招标控制价:9562427.44元(其中:VOC实验室建设工程:4773562.62元;员工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建设-2号员工停车场G区建设工程:4788864.82元)。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8 年10月9日至2018 年10月30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只收现金),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 年10月30日10时0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时00分。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31日9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本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398725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黄阁段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投标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经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罚,视情形取消投标人1-3年内参加南沙开发区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6.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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